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cl发布时间:2016-09-10浏览次数:1540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5〕222号),现将2017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9月10日17:00报学生处,同时将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2.学生处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审定后,由学生处将推荐免试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2日——9月24日。

       3.审核通过的推免生于9月20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免生注册和网上支付,9月2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报考,按教育部要求和接收院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收录取工作将于10月25日结束(系统将关闭)。

       4.推免生到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研究生预录取通知书后,报学生处备案。截止时间:10月25日。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2016届本科毕业生考研指标完成率、上学年学科竞赛排名和其它情况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并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详见附件4《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表》。

三、说明事项

       1.申请表格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报送材料应按要求及时上交,逾期将视为放弃申请和推荐。

       3.所有报送纸质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交学生处教育科(下沙校区综合大楼0325室),电子文档材料9月10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学生处3322742375@qq.com。

 

浙江工商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16年9月9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 

附件3: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表.xls

附件5:模板-浙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推免资格研究生上报名单

附件6:2017年推免生名单表结构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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