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学生资助对象参与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6-16浏览次数:23

各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社会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大学生锻炼社会交际能力、拓展视野、适应和熟悉社会环境的重要手段。为丰富我校资助文化体系,使学生资助对象能够顺利参与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消除他们在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结合《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工商大学“双百双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关于举办第三届“钱江杯”大学生反走私创作比赛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工部就学生资助对象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相关活动组织专项申报工作

一、学生资助对象专项

(一)参与对象

 1.学院对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有困难的学生个人,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学校对团队成员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50%以上(含负责人)为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经学工部考核合格的团队,给予每个团队500-2000元经费支持;

3.学校对团队成员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50%以上(含负责人)为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经校团委考核为“十佳团队”或“优秀团队”的团队,额外给予每个团队1000元奖励。

注:以上学校层面资助于下学期校团委考核结束后统一发放。

  (二)项目要求

  1.参与对象: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以上内容提及的学生资助对象均是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本科生);

  2.在校团委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需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3.实践项目采用申报制,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学生资助对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6251600前,学院统一将申请表电子稿以“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名称+负责人手机号”发送至邮箱286312150@qq.com,纸质稿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

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专项

(一)参与对象

1.团队负责人为当年度学生资助对象且团队成员资助对象人数不少于3

2.团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涉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中的相关内容(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参与地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常态化资助宣传工作)

3. 团队有成员被学院或学校评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或收到当地资助中心或资助管理部门嘉奖的;

4. 根据社会实践成果,给予每个团队500-2000元经费支持项目经校团委考核为“十佳团队”或“优秀团队”的团队,给予每个团队1000元奖励在团中央、团省委或其他相同级别的政府机关或群团组织获得荣誉的,奖励1000元,以上两种奖励数额不叠加。

(二)项目要求

  1.参与对象: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以上内容提及的学生资助对象均是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本科生);

  2.在校团委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需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3.实践项目采用申报制,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学生资助对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6251600前,学院统一将申请表电子稿以“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名称+负责人手机号”发送至邮箱286312150@qq.com,纸质稿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

三、国家安全教育专项

  (一)参与对象

1.团队负责人为当年度学生资助对象;

2.团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宣传和教育,包含但不限于经验做法、特色亮点,能固化形成为长效机制,培育为特色活动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常态、长效开展。积极研究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探索学校内外、线上线下等新应用场景;

3.社会实践项目主题为国家安全宣传的实践实践团队,根据社会实践成果,给予每个团队500-2000元经费支持。项目经校团委考核为“十佳团队”或“优秀团队”的团队,给予每个团队1000元奖励;在团中央、团省委或其他相同级别的政府机关或群团组织获得荣誉的,奖励1000元,以上两种奖励数额不叠加。

(二)项目要求

  1.参与对象: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以上内容提及的学生资助对象均是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本科生);

  2.在校团委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需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3.实践项目采用申报制,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学生资助对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6251600前,学院统一将申请表电子稿以“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名称+负责人手机号”发送至邮箱632364685@qq.com,纸质稿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

四、大学生反走私宣传专项

(一)参与对象

1.团队负责人为当年度学生资助对象;

2.团队按照《关于举办第三届“钱江杯”大学生反走私创作比赛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提交作品的并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给予团队500元社会实践经费补助;或团队提交作品数量超过5件,给予团队500元社会实践经费补助;

3.申报团队将在本年度社会实践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反走私比赛内容详见附件二。

(二)项目要求

  1.参与对象: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以上内容提及的学生资助对象均是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本科生);

  2.在校团委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需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3.实践项目采用申报制,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学生资助对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6251600前,学院统一将申请表电子稿以“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名称+负责人手机号”发送至邮箱hongyunsizheng@163.com,纸质稿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

五、成果材料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组织工作和实践材料的总结指导工作918日前向学工部递交下列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学工部将组织汇报评比工作: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1份(字数3000字以上)或社会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1份(标题仿宋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

  2.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10张,并附以简要的文字说明;

  3.其他重要资料,如合作协议或感谢信,媒体报道等。


  注:一支团队仅可参与一项专项资助奖励;整体实践团获奖不视为实践团分队获奖。


   学生资助对象专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专项联系人:郭老师,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11,联系电话:0571-28877252

国家安全宣传专项联系人:金老师,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11,联系电话:0571-28877256

大学生反走私宣传专项联系人:杨老师,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6,联系电话:0571-28877251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

2025616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学生资助对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钱江杯大学生反走私宣传大赛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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