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浙商大党〔2018〕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报送2023年各类总结、2024年各类计划等材料、数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办法》(附件1)制定本学院辅导员考评细则,初评辅导员考核等级,其中推荐优秀比例不超过学院辅导员人数的40%。
二、学工部将于2023年12月中下旬组织辅导员学生满意度测评,并在2023年12月26日组织辅导员学生辨识度测评,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三、各学院应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辅导员需线上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名一栏由学工部填写),提交所在党支部书记签署思想政治鉴定意见,并在线完成考核流程。填报链接:http://10.11.111.200/#/hall/zjgsdx/SYSTEM,账号密码与我的商大账号密码相同。登录进入后选择自助服务-我的年度考核(请在12月20日系统正式上线后填报)。同时将学院辅导员考评细则、辅导员考核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表》、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于2024年1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xueshengchujyk@163.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工部(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28877253)。
学校将组织学工委成员和辅导员代表对学院推荐考核优秀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定。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5:2023年辅导员考评工作——学生辨识度测评考核细则.docx
学工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