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部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3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先进模范和思想引领作用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焦辅导员履职尽责、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和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类、学生事务管理类、学生创业指导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类、生涯规划与综合能力发展类、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类六大分类出发,与新时代大学生思政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培育精品育人项目,着力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促进辅导员成长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卓越大学建设做出贡献。

二、运行管理

一)组织构成。辅导员工作室分为两大类型,一是由本学院(或部门)学工团队组织而成的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原则上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必须来自同一学院(或部门);二是由个人主持构成的个人工作室,工作室成员主要由我校其他专兼职辅导员构成,鼓励班主任、专职思政课教师共同参与,可跨学院、跨部门组合。工作室规模(含主持人)一般不少于5人,建设期为2年。

二)考核要求

1.考核形式:学校以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管理考核。每年学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中期考核,主要形式包括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服务对象测评等方式。考核合格的,按考核结果评级拨付相应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2.考核内容:建设期内,各辅导员工作室每年要形成1+X项代表性成果,包括:1辅导员育人实践类成果:在辅导员工作实践中服务学生的工作指南、案例或视频;2)辅导员育人工作研究类成果:厅级及以上思政教育课题立项;②形成相关工作报告级及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工作案例大赛、网文写作大赛奖项;④获厅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肯定性批示;辅导员工作室模式、机制得到地市级及以上纸媒报道宣传⑥长期运营服务学生的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等。其中(1)为考核必须完成的工作成果,(2)中的工作成果至少形成1项。若取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成果,可直接免考核认定评级。同时,工作室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保障条件。学校通过一定形式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相关经费,所在学院(部门)可视情况予以支持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要求

1.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为我校专兼职辅导员,应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组织管理能力。申报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在岗期间须至少加入1个工作室,但最多不能超过2个工作室。若不同学院、不同部门申报立项的工作室相类似,建议沟通整合明确第一责任学院或部门后申报

2.学工部受理各工作室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后,将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和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等以及辅导员工作室前期考核结果,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评估该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申报条件、建设目标和任务等,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研究后予以立项。

二)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表(一式一份)需经学院(或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于20231030日前送至活动中心学工部312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jyk@163.com,标明学院(或部门)名称+工作室名称

联系人陈祎翀;联系电话:0571-28877253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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