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浙江省高校一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我校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扎实推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将辅导员2023年工作案例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案例内容
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职责内容撰写工作案例。
三、撰写要求
1.案例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方法科学、措施具体、分析深刻。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或工作案例,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类型:
(1)个体案例,针对学生个体面临的问题或困惑,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加以撰写;
(2)工作案例,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领域工作内容,围绕工作经验启示加以撰写;
3.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信息,要用化名,并且标注“化名”字样。
4.个人案例、工作案例控制在1500字以内。文档最后附100字以内的作者个人简介。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电子版(每个学院至少有1篇为工作案例)统一发送至xueshengchujyk@163.com邮箱,邮件命名为“XX学院案例作品汇总”,每篇案例以“XX学院+辅导员姓名+工作案例”命名,每位专职辅导员均要提交案例。联系人:陈祎翀,电话28877253,案例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