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02浏览次数:2558

各学院:

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1/2022 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307号)等文件精神,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起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退役士兵。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全日制本科在校退役学生,并持有退役证。

三、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共5个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5个学期期间在校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分两档评定,其中一档占1/3,二档占2/3。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225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350元。已享受一档普通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补发退役士兵助学金,已享受二档普通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补发至一档退役士兵助学金标准,未享受普通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按照二档退役士兵助学金标准予以补发。

1.一档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1)被学校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的;

2)资助对象不足参评总人数1/3时,将从其他退役士兵中由学校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其它退役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四、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021/2022学年季学期在校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225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650元。

1.一档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被学校认定为重点学生资助对象的。

2.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其它退役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精准资助。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表实相符,做得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三)材料收集:

1.请各学院审核汇总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附件1),于2022年6月6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iumin@zjgsu.edu.cn。

2.请各学院审核汇总本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起5个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附件3),于2022年6月9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iumin@zjgsu.edu.cn。

人武部

2022年6月2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2:本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3: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起5个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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