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防法》《国防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深化学生军训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体〔2018〕3号)精神,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军训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特点,积极探索学生军训工作的新模式,2020级本科学生军训学校继续采取部队官兵与大学生教官结合为主体的承训力量体系。为确保2020年学生军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拟选拔组建不超过20人的大学生教官队伍,现将选拔和培养学生教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
3.身体素质好,适应高强度训练,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军事素养高,服从意识强。
6.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旗护卫队、军事国防协会成员,曾获学校军训“优秀学员”称号者优先考虑。
二、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军训教官报名表》(附件1),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所在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并将汇总名单在11月14日前上报校人民武装部。
3.学校审查。校人民武装部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审查和体能测试,确定预选教官。
4.集中培训教育。学校对预选教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
2.培训时间:11月18日-1月14日每周日(视情况调整)。
3.培训内容:高校军训大纲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单兵队列动作;紧急疏散与集合;军体拳、匕首操、海军旗语、武警棍术、警棍盾牌等操练;队列动作教学法;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与技巧等。
4.培训目标:熟练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专项训练技能,达到“四会”教员的标准(即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
5.综合考核:培训学生进行口令、指挥、讲解等现场演示,并结合内务检查对其进行综合考核。预选教官考核合格者颁发学生教官聘书,并担任2020级军训教官。
四、管理使用
1.学生教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培训和军训施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取消其学生教官资格。
2.学生教官在集中培训和军训施训期间,严格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进行军事化管理,实行部队一日生活制度。集中培训期间由人民武装部负责管理,军训施训期间由承训部队负责管理。
3.学生教官在军训施训期间,由人民武装部与教务处统一办理课程请假手续。
4.未能完成军训施训任务、军训施训中途未经学校许可退出、不认真执行训练任务的学生教官,学校收回相应的证书和补贴。如有违纪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5.学生教官将承担2020级学生军训的军体拳、匕首操、海军旗语、武警棍术、警棍盾牌和三军仪仗队等方阵施训任务。
6.学生教官严格按军训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协助辅导员做好施训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考核奖励
1.校人民武装部对学生教官集中培训的成绩和军训施训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军训施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2.学生教官完成所承担的军训施训任务,且考核成绩为称职及以上,可获得如下奖励:
(1)施训经历计入学生档案,表现优秀者可参评优秀教官。
(2)在评奖评优、推优入党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
(3)承担军训任务的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等级者,可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综合能力项社会实践校级一、二等奖记实标准加分。
3.学生教官军训施训期间的食宿、服装等由学校负责,并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选拔学生军训教官工作,严把推荐关,确保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进入学生教官队伍。
2.各学院填报《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军训教官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11月14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民武装部刘敏老师(综合楼327室,0571-28877256),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umin@zjgsu.edu.cn。
人民武装部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