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4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学校决定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活动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投稿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13日。
现场咨询:2016年4月5日11:00-13:30 流水食堂门口;
2016年4月6日11:00-13:30 行云食堂门口。
评比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22日。
三、活动内容及投稿要求
1.活动内容
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征文主要面向全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过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2.投稿要求
需提交的材料:征文和报名表(附件1)。
参赛作品均为电子稿,格式要求参照《“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具体要求》(附件2)。文件名形式为“学校-姓名-专业-题目”; 电子稿投至邮箱:xzzxzd@163.com。
四、奖项设置
学校将挑选优秀征文报送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办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同时,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出优秀作品并予以奖励。
征文设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500元奖品;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300元奖品;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100元奖品;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50元奖品。
学生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