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10-08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相关名额分配,我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项设置

  我校可申报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6名(本科生),其中:

   1. 一等奖学金名额1名,奖金为6000元人民币/生;

   2. 二等奖学金名额2名,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生;

   3. 三等奖学金名额3名,奖金为4000元人民币/生。

三、报送材料

(一)申报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份),填写参考填表说明;

2.《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附件2,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张三-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非2026级新生,还需提供:2025/2026学年成绩单(加盖公章),2025/2026学年取得的荣誉及奖项(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张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材料,发送至邮箱:632364685@qq.com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组织港澳及华侨学生积极申报,并指导学生仔细规范填表,于10月12日16: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2364685@qq.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学校组织进行评审,公示后将评审名单上报至浙江省教育厅,最终获奖名单以省教育厅审核发文为准。

 学工部联系人:金帅,电话:28877256;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李老师,电话:28877321。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xlsx




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处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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