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成效推广,全面提升资助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并遴选推荐“浙江省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组织
(一)各学院遴选聘任优秀受资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和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组织学生进村入户宣讲资助政策;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初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开展地方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当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校内常态化资助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
(二)各学院要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必要的资助政策、安全教育、演讲能力和新媒体宣传等培训,全方位提升他们的政策解读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口头宣讲能力和新媒体传播能力等。
(三)各学院要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为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建立健全参与活动学生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做好活动总结和成效评价,以适当形式宣传表彰表现优秀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感恩意识。
(二)熟悉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热心公益,志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
(四)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和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良好成效。
三、典型推荐
请各学院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进行总结提炼,推荐报送成效显著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材料和学院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学校将结合各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宣传并选聘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若干名,遴选优秀组织单位若干个。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本科生和1-2名研究生(含博士生)进行申报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事迹材料要求紧密结合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身份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可以图文并茂,字数1500-2000字之间。学校组织评选后,择优推荐8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至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表》(附件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包含本科生及研究生)》(附件3)。
其中,本科生推荐材料(附件1和附件2)、活动总结表(附件3)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286312150@qq.com;研究生推荐材料(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ZJGSUYGB@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学生推荐材料(附件1和附件2)和学院活动总结表(附件3)分别按照“学院名称+学生材料”“学院名称+活动材料”方式命名,放入不同文件夹进行报送。
四、联系方式
本科生:郭老师,联系方式:0571-28877252,学生活动中心311。
研究生:徐老师,联系方式:0571-28877048,综合楼104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