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春华秋实”国际事务奖助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初审、复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5月29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5月29日15:00前实名反映,电话:28008540,邮箱:zjgsuwgyxy@163.com。
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28877069,邮箱:zjgsujw@126.com。(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