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按照学校期末工作和寒假相关安排,现就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2024年1月3日。
2.为创造良好的期末复习条件,期末(1月4日-1月17日)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若个别特殊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用工部门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临时、暑假)》(附件),并于12月20日下班前报送学工部。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用工。寒假期间(1月20日-2月22日)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
3.12月勤工助学工资正常发放,请各用工部门于12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学工部,逾期未报送的将在下学期开学报送后发放。期末勤工助学报送单请于2025年2月25日下班前报送至学工部。学工部根据各用工部门报送的《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送单》和《浙江工商大学(临时)岗位申报表》进行审核发放。未经审批或超出预算的用工,所产生的酬金将不予以发放。
4.严禁各用工部门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安排与岗位职责不符合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
5.请各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认真做好期末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6. 联系人:金老师,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11,联系电话:28877256,邮箱:zjgsuxsgl@163.com。
附件:临时用工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