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3100

各学院、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校优秀本科学生典型,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决定组织2024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各学院根据划拨的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开展评审学校举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拟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奖,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附件2P4-P5。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学生评奖学年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体测免测者中,只有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不做体测成绩要求)。

三、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23-2024学年,即202391日至2024831日。未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成果不受参评年限制,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831日;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上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831日。

四、评审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各学院按要求成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实施细则在9201200报学工部备案。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请参考附件4样表进行填写)进行申请,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奖学金的材料填写、报送。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分配名额、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学院从国奖推荐名单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2024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现场,并提供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

)特别评选现场活动

学校计划929组织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展示时间为6分钟。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选,提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奖建议名单。

(五)结果公示

学校对2024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及特别评选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六、材料提交

(一)学院推荐特别评选候选人国家奖学金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请参考附件4样表进行填写)

电子稿,其中,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例如:张三510124199652451247申请审批表。

2.参评学生事迹材料

电子稿,事迹材料(另附)1000字左右(正文宋体小四、1.5倍间距)。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纸质稿,需学院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行政章。

4.提交时间及方式

92012:00,学院下述材料交至学生处。

  (1)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稿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2)电子稿“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评学生事迹材料”“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实施细则(盖学院行政章PDF版)”,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事迹材料;***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实施细则。

(二)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

1.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请参考附件4样表进行填写)(包含参与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候选人)。其中,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2.纸质稿一份(盖学院行政章)和电子稿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包含参与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候选人)

3.提交时间及方式

1091700,学院文件以“序号+学院名称+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统一先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待学工部确认无误提交纸质稿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1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2,学生活动中心311,邮箱:zjgsuxsgl@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4913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docx

附件2:教育部 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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