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社会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大学生锻炼社会交际能力、拓展视野、适应和熟悉社会环境的重要手段。为使学生资助对象能够顺利参与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消除他们在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丰富我校资助文化体系,结合《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学工部就加大学生资助对象参与暑期社会实践帮扶力度提出以下激励政策:
一、资助形式
1.学院对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有困难的学生个人,给予适当补助;
2.学校对团队成员以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为主(团队负责人为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团队成员50%以上(含负责人)为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经学工部考核合格的团队,给予500-2000元经费支持;
3.学校对团队成员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团队负责人为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团队成员50%以上(含负责人)为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经校团委考核为“十佳团队”或“优秀团队”的团队,额外给予1000元奖励。
注:以上学校层面资助于下学期校团委考核结束后统一发放。
二、项目申请要求
1.参与对象:经学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以上内容提及的学生资助对象均是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本科生);
2.在校团委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需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3.实践项目采用申报制,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学生资助对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6月25日16:00前,学院统一将申请表电子稿以“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名称+负责人手机号”发送至邮箱zjgsuxsgl@163.com,纸质稿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
三、成果材料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组织工作和实践材料的总结指导工作,于9月18日前向学工部递交下列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学工部将组织汇报评比工作: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1份(字数3000字以上)或社会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1份(标题仿宋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
2.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10张,并附以简要的文字说明;
3.其他重要资料,如合作协议或感谢信,媒体报道等。
联系人:郭老师,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11,联系电话:0571-2887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