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12〕24号),现将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班主任总结本学年工作情况,填写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对班主任进行考核,确定等级,进行公示,并向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人选。学校对学院班主任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校级优秀班主任,考核结果归入教师个人档案。
二、班主任考核工作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两部分各占50%。平时工作记实评价由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在考核其开展工作的实绩、效果后确定。学生评议通过学生问卷调查等方式,根据学生的满意度等确定。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等级及比例等。各学院按不超过班主任人数10%的比例向学工部推荐校级优秀班主任。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与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请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一式两份)、附件2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党委章)交至学工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xueshengchujyk@163.com,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
附件3.浙商大学〔2012〕24号 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doc
学工部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