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学生文明寝室建设,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学生公寓思政育人氛围,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劳动教育月之“寝室文明大行动”暨文明寝室建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浙江工商大学“十百千万”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下沙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寝室
二、评选内容
1.十间“标兵寝室”评选。每个学院推荐1间寝室参评学校“标兵寝室”,专家评委初评,入围寝室在2024年“文明寝室建设月”风采展示大会进行现场展示,根据得分评选出10间“标兵寝室”,“标兵寝室”获得2000元文明寝室建设费用,并由学生工作部授牌,寝室风采将作为模范寝室进行推广宣传。
2.学院积极推荐优秀寝室、寝室长、寝室成员参评学校100间“文明寝室”、100名“百佳寝室长”和1000名“商大好室友”,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表彰。
三、评选条件
1.“标兵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遵纪守法,能够严格遵守《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2023年度在学校、学院历次寝室检查中无违规现象;
(2)各寝室成员入住该寝室满一年以上,2023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2023年度无不及格课程,至少有50%寝室成员的基本项排名位于班级前30%;
(4)寝室成员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道德风尚、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成绩突出,本学年内至少有50%成员获奖;
(5)寝室团体建设有成效,在文明寝室建设、班风学风建设等活动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遵纪守法,能够严格遵守《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2023年度在学校、学院历次寝室检查中无违规现象;
(2)寝室成员2023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2023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4)寝室成员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道德风尚、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
(5)“文明寝室”建设初有成效,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3.“百佳寝室长”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寝室长的职责,所在寝室本学年内在学校、学院历次寝室检查中无违规现象;
(2)2023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任期至少满一年,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在寝室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工作热情、主动、积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商大好室友”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所在寝室本学年内在学校、学院历次寝室检查中无违规现象;
(2)2023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关心文明寝室建设,支持公寓管理部门工作,在寝室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四、评选材料及要求
1.参评“标兵寝室”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标兵寝室”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5张反映寝室风貌的照片(含寝室
合照),经学院审核推荐后,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学院‘标兵寝室’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zjgsuxsgl@163.com;
2.“文明寝室”“百佳寝室长”“商大好室友”由学院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文明寝室汇总表》,于2024年5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zjgsuxsgl@163.com。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院评选细则,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顺利开展。
2.各学院要做好动员工作,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学院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开展广泛宣传,以评促建,使每个学生在思想上将创建文明寝室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并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丰富学生文明寝室内涵,引导学生追求健康文化,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3.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评选项目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联系人:伊老师 联系方式:28877265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