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出行·文明在校”主题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学工部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保〔2023〕186 号),切实加强大学生安全意识和文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安全出行·文明在校”主题教育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主题班会、走访寝室和“双书”(教育确认书、倡议书)教育为载体,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文明修养

二、行动内容

1.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引导辅导员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校园安全违规条例教育主题班会,明确学生个人安全责任,联动保卫处及时反馈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

2.针对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及擅自将蓄电池带入宿舍等室内场所进行充电等违规情况,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联动各学院按照文件内容要求,做好违规学生的教育引导或违纪处分程序。

3.各学院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开展校内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同时,各学院结合学期工作要求,及时走访寝室,开展文明寝室宣讲检查,引导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4.住楼辅导员深入了解所在楼幢学生情况,加强定期值班和不定期走访寝室,深入寝室关心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接待学生来访并做好记录,做好学生需求对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快速应对处理学生公寓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并将情况及时汇报给学生所在学院分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5.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上报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不得虚报、迟报、漏报、瞒报。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将关爱学生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谈心谈话录入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浙里思政工作台“辅导员谈心谈话”模块应用提醒函》。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根据上述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结合院内安全稳定分析会和本月工作开展情况,聚焦“安全”“文明”两大主题,以新闻稿形式(1000字以内+图片2-3张)在5月15日之前报送至相关部门,本科生报送学工部邮箱:xueshengchujyk@163.com,研究生报送至研工部邮箱zjgsuygb@163.com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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