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卓越辅导员评选办法(试行)》(浙商大学〔2022〕7号),现启动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卓越辅导员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请查阅《浙江工商大学卓越辅导员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签字盖章纸质版送交到学生活动中心3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shengchujyk@163.com。
相关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2)、候选人事迹材料(见附件3)、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数码照片和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候选人事迹材料侧重于2023年度,不少于2000字,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经历,同时结合两个育人故事,体现个人工作思路、育人实效及经验总结等。数码照片包括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联系人:陈祎翀、厉嘉尧,联系方式:28877253、28877261
附件1:浙商大学〔2022〕7 号 关于印发卓越辅导员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卓越辅导员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
附件4: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卓越辅导员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