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楼层长管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 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团〔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学生公寓楼层长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2023年01月-2023年12月
二、考核对象
各学生公寓楼长、层长
三、考核等级
按年度记录、考核学生干部在本年度的任职工作情况,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等级栏需注明实际考核等级,任期满半年但未达一年的学生干部的任职岗位分与绩效考核分均需减半)。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
四、加分标准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 号)文件要求,学生公寓楼层长作为学生干部,其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能力评价。考核得分=任职岗位分+绩效考核分。
1.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兼顾公平和效率,对“任职岗位分”实行分类计分,对“绩效考核分”实行统一计分。学生公寓楼层长统一按三类任职计任职岗位分。
一类 | 校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二类 | 校院团委部门负责人,校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
三类 |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其他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 |
四类 |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部门负责人 |
2.具体计分分值如下表
3.学生公寓楼层长考核结果作为其岗位认定和续任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可撤销其学生公寓楼层长职务。各学生公寓在下一年度不再选拔任用本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学生公寓楼层长。
4.各学院学生干部加分由学院自行在综合测评时根据通知中的“加分标准”加分。
五、工作安排
(一)考核分工
各学生公寓楼层长由各学生公寓住楼辅导员(网格员)负责考核,考核结果需经内部公示后,报学工部挂官网公示、发文公布。
(二)材料上交
各学生公寓住楼辅导员(网格员)汇总考核结果,将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每一份命名为“XX幢+学生姓名”)、附件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XX幢+汇总表”),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XX幢+楼层长考核”),于2月26日15:00前发送至邮箱: xueshengchujyk@163.com,(联系方式:厉老师,28877261)。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