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公寓楼层长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部发布时间:2024-01-22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楼层长管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 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团〔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学生公寓楼层长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202301-202312

二、考核对象

学生公寓楼长、层长

、考核等级

按年度记录、考核学生干部在本年度的任职工作情况,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等级需注明实际考核等级,任期满半年但未达一年的学生干部任职岗位分绩效考核分减半)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

、加分标准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 号)文件要求,学生公寓楼层长作为学生干部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能力评价。考核得分=任职岗位分+绩效考核分。

1.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兼顾公平和效率,对“任职岗位分”实行分类计分,对“绩效考核分”实行统一计分。学生公寓楼层长统一按三类任职计任职岗位分。


一类

校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类

校院团委部门负责人,校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三类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其他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类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部门负责人



2.具体计分分值如下表


3.学生公寓楼层长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认定和续任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可撤销其学生公寓楼层长职务。各学生公寓在下一年度不再选拔任用本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学生公寓楼层长

4.学院学生干部加分由学院自行在综合测评时根据通知中的“加分标准”加分。

五、工作安排

(一)考核分工

各学生公寓楼层长由各学生公寓住楼辅导员(网格员)负责考核,考核结果需经内部公示后,报学工部挂官网公示、发文公布。

(二)材料上交

各学生公寓住楼辅导员(网格员)汇总考核结果,将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每一份命名为XX+学生姓名、附件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XX+汇总表),压缩包形式(命名为“XX+楼层长考核”,于2261500发送至邮箱: xueshengchujyk@163.com,(联系方式:厉老师,28877261)。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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