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学院心理辅导站考评及优秀心理辅导员评选结果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023)》和《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心理辅导员评选实施方案(2023)》,202312月,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了2023年度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考评。按照心理辅导站“常规性工作”占40%,“特色工作亮点与工作绩效”占60%的考评规程,经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将学院心理辅导站考评结果公示如下:

1.排名列第1-6名的学院心理辅导站: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经济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

2.排名列第7-12名的学院心理辅导站:会计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泰隆金融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排名列第13及以后的学院心理辅导站: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拟评选以下教师为2023年度优秀心理辅导员:

吴美琴、应玉燕、徐玉怡、王寿铭、钱晓燕、谭丽各、金小苗、姚苗莎、许嘉璐、顾董璐、张政、霍锦葭、关雅婧、蒋海阳、张燕妮、吴安琪、孙丽丽、姜自豪、祝阳君、陈晓明、黄美玲、邱建国、孙瑶、白金、冯鹏举、吴敏筱、应浩珍、贾媛超

现将以上考核与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2月22日至202312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1225日前实名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联系人:周钱,联系电话:28008803,短号661742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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