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按照学校期末工作和寒假相关安排,现就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9日。
2.期末(1月2日-1月21日)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若个别特殊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用工部门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临时、暑假)》(附件),并于12月26日前报送学工部。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用工。寒假期间(1月22日-2月25日)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
3.12月勤工助学工资正常发放,请各用工部门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学工部。期末勤工助学工资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学工部。学工部根据各用工部门报送的《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送单》和《浙江工商大学(临时)岗位申报表》进行审核发放。未经审批或超出预算的用工,所产生的酬金将不予以发放。
4.严禁各用工部门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
5.请各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认真做好期末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6. 联系人:金老师,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11,联系电话:28877256,邮箱:zjgsuxsgl@163.com。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临时、暑假).doc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