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406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项设置

   我校可申报名额共计9名,其中: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6名(本科生):

   一等奖学金名额1名,奖金为6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学金名额2名,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学金名额3名,奖金为4000元人民币/生。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3名:

   二等奖学金名额1名,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生。   

   三等奖学金名额2名,奖金为4000元人民币/生。

三、报送材料

(一)申报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填写参考填表说明,电子版命名为:张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张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3.2023级新生,还需提供:2022/2023学年成绩单(加盖公章),2022/2023学年取得的荣誉及奖项(202291日至2023831日期间获得)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台湾学生奖学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填写参考填表说明,电子版命名为:张三-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张三-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3.2023级新生,还需提供:2022/2023学年成绩单(加盖公章),2022/2023学年取得的荣誉及奖项(202291日至2023831日期间获得)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张三-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材料,发送至邮箱:zjgsuxsgl@163.com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组织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积极申报,并指导学生仔细规范填表,于12711: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gsuxsgl@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学校组织进行评审,公示后将评审名单上报至浙江省教育厅,最终获奖名单以省教育厅发文为准。 

联系人:金帅   电话:28877256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4:2023年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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