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3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以下简称310号文)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2023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资助对象:

1.2023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2.2023年之前应征入伍未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2023年直招士官的学生及2023年以前直招士官未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

资助内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学杂费等)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022124日后应征入伍、直招士官的学生资助标准按照310号文执行,即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2022124日前应征入伍、直招士官的学生资助标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执行,即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补偿金额以学校审查认定的金额为准。

申请程序:1020日前将《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地征兵办公室盖章)纸质版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

1.2023/2024学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申请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

2.学费超过8000元且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复学学生申请标准调整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差额部分。

资助内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2023/2024学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补偿金额以学校审查认定的金额为准。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在310号文发布后,即该学期学费减免享受310号文资助标准。学费超过8000元且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复学学生该学期学费减免差额部分不超过2000元。例如,原资助标准为8000元为上限,310号文调整资助标准上限为12000元,如某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1000元,即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可补差学费11000/2-8000/2=1500元。补偿金额以学校审查认定的金额为准。

申请程序:

1.申请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的学生于102016:00前填写在线表格《2023-2024学年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QVVtd1hqSGtOdFlo

2.首次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于102016:00前填写以上在线表格,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纸质版和退役证复印件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且2023/2024在校的学生。

资助内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的学生,入学后国家实行学费减免。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如专科阶段已享受过学费资助,则本科阶段不再享受),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补偿金额以学校审查认定的金额为准。

申请程序:

1.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于102016:00前填写在线表格《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链接:

https://docs.qq.com/sheet/DQWViZ3drcGpwT0xR

2.首次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于102016:00前填写以上在线表格,并提交退役证复印件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2023/2024学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退役士兵。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全日制在校退役学生,并持有退役证。

资助内容: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3300元,其中被学校认定为重点学生资助对象的每生每学年45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本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3-2024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1030日中午12:00前申请表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递交至学院。

2.学院审核汇总。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条件,汇总《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于113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gsuhongshi@163.com,汇总表和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2.精准资助。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复学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表实相符,做得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六、其他政策说明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按照国家对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因降级、留级或延毕等原因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部分不予以资助。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再重复享受普通国家助学金。

3. 专升本学生若已享受专科阶段的服兵役资助、按照“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的规定,本科阶段不能再次享受资助政策。研究生若已享受本科阶段的服兵役资助,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资助政策。若学生二次入伍,退伍后则可继续享受当前阶段的资助政策。

4. 如有问题,可联系何同学(鸿士退役士兵学生服务站)18194481102,金老师(人武部)28877256。

附件1.本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交流群.docx


 

 

人民武装部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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