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327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可申报5项,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二、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三、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请申报人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见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盲审版)》(见附件3;遵守盲审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电子稿发送到xueshengchujyk@163.com,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7日。    

五、学工部、科学技术部、社会科学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匿名评审、公示,确定推荐上报课题5项。

六、联系人:陈祎翀,电话:28877253/68126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教286).pdf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doc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盲审版).doc





学工部 科学技术部 社会科学部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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