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472

各用工部门:

期末考试复习,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2023年6月9日。

2.原则上,6月9日起不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若个别特殊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部门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临时)岗位申报表》(附件),并于6月14日前报送学工部审批核定岗位数、预算酬金总额。

3.6月勤工助学工资正常报送。6月已产生的勤工助学工资,请各用工部门于6月14日报送至学工部。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不组织发放学生勤工助学酬金,请各用工部门将6月9日至9月10日期间产生的勤工助学工资,于9月13日前报送至学工部。学工部根据各用工部门报送的《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送单》和《浙江工商大学(临时)岗位申报表》进行审核发放。未经审批或超出预算的用工,所产生的酬金将不予以发放。

4.严禁各用工部门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

5. 请各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按要求审批设置岗位、发放酬金。

6. 联系人:金老师,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11,联系电话:28877256,邮箱:zjgsuxsgl@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9日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临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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