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部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13

各部门、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暖心的毕业生离校氛围,现将2023届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明确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毕业生离校教育是大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堂课,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教育和大学文化的延伸。面对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剧增,当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各部门、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毕业教育的重要性,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学院和部门相互配合下,精心谋划和实施毕业教育,确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毕业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政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广大教师、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群策群力,形成合力,真正把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让毕业生在心灵深处烙下“离校不离心”的母校情结、师生情结、同窗情结。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让毕业生感受到暖心的毕业季氛围,为毕业生顺利离校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综合施策,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毕业生就业既关系学生的成长、发展和切身利益,也关系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声誉,关系社会和谐与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学院应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和服务,努力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与创业观。各学院应通过形式多样、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宣传党和政府以及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与创业观。教育广大毕业生把自己的理想追求和祖国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中国梦的实现做贡献。各学院应教育和引导毕业生切实树立起自主择业、积极就业、灵活就业、终身学习的观念,鼓励毕业生增强创业意识,发挥创业能力,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线上线下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

2.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坚持“让每一位商大学子都得到更多关爱!”的工作理念,积极营造就业氛围,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各学院要本着求真务实之风,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效机制;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社会资源,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师生全员参与的局面。要切实关心学生资助对象、学业困难学生群体的就业问题,将他们的就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三、多措并举,做好毕业生主题教育工作

引导毕业生树立“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我为荣”理念,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感恩母校、廉洁自律、文明离校”的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爱校荣校、感恩祝福、温暖祥和的离校氛围,提升广大毕业生对母校的认同感和亲切感。

1.理想信念教育。各学院要将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教育密切结合,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毕业生就业工作全过程,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毕业生深刻理解把握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勇于创新,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要认真制定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毕业生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的情感,通过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精心营造理想信念教育氛围。

2.感恩与诚信教育。各学院要引导毕业生对大学生活进行总结,回顾自己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成长经历,教育毕业生珍惜师生之情、同学之谊,珍视大学期间的学习成果,感激社会的关爱、母校的培养、同学的帮助。在毕业生中开展诚信和还贷相关知识的系列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毕业生树立“讲诚实、守信用、重承诺”的思想,增强合同意识、规则意识,认真履行就业协议和及时归还助学贷款本息,树立我校学生诚实守信、奋发向上的良好社会形象。

3.心理健康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情感、学业等各方面的压力。要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认真做好心理危机排查和咨询谈话工作,特别是关注就业中遭受挫折、经济上存在困难、情感上遭遇困惑的毕业生,要尽力为毕业生提供舒缓心理压力、排解紧张情绪、解决实际困难的渠道,帮助毕业生顺利度过毕业、就业的心理关键期,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

4.安全法制教育。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继续落实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要求下的毕业生外出实习和就业过程中的个人防护、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教育。要提醒毕业生警惕求职中的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谨防毕业生上当受骗。引导广大毕业生遵守毕业文明离校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要求,做到防疫、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防诈骗、防传销等,确保毕业生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班集体及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在文明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毕业班的活动管理,杜绝违背校园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乱扔乱砸、酗酒闹事、损坏公物等违纪现象的发生,自觉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对离校期间违法、违纪的毕业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是新时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清廉商大”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按照《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浙江工商大学“清廉商大”建设八大行动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9〕17号)的要求,开展“学生敬廉行动”和2023届毕业生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学生参与2023届毕业生廉洁从业知识竞赛等廉洁从业教育活动。及时将《毕业生廉洁从业手册》发放给毕业生,培育广大毕业生克己奉公、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争做守法社会公民。

四、齐抓共管,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1.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确保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多沟通、多协调、早发现、早解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防范,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2.各学院应完善毕业生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要特别注重发挥广大学生党员干部的作用,及时深入学生。学生干部和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及时了解毕业生情况,主动排查毕业生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并及时汇报毕业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学生的思想疏导工作。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和毕业季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具有纪念意义的毕业活动,让毕业生在毕业离校阶段饱有仪式感、爱校情。

4.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信息报送工作。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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