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辅导员参加学校2023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

作者:学工部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688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通知》要求,辅导员参加校优秀教师评选,须由学生处提出推荐人选,通过学院推荐。请各学院于5月11日16:00之前将《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每学院至多推荐1名,学院签署意见)和《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2室,电子表发送至邮箱xueshengchujyk@163.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3。


 

学工部、学生处

2023年5月6日


附件1:浙商大人〔2021〕81号 关于印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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