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9-15浏览次数:8919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

  各学院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的规定成立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通过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1.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点击“本专科资助对象认定”进行业务办理。(特殊群体在认定申请时无必填项信息,仅需签字提交申请即可)

   *学生操作流程:选择业务——上传证件照——填写必填项、签字提交——完成申请       

   2.审核、认定。各学院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审核、认定工作。

   3.学院公示上报。各学院请于927前在系统上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审批程序,并将认定名单以适当形式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三、工作要求

  学院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要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加强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的宣讲,让学生清楚了解在评定过程中虚假申请资助的后果。积极发挥学生监督作用,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抓紧落实,耐心指导,按期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郭老师,电话:28877252

                              生工作部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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