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4-02浏览次数:871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室内涵发展,搭建工作交流和素质提升的平台,提升学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召开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推进会暨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室建设要求,建设期内,各辅导员工作室每年至少形成2项代表性成果。请各辅导员工作室将代表性成果于4月18日前发送至2929167496@qq.com,邮件命名“学院(或部门)名称+工作室名称+代表性成果”。

二、学校拟定4月20日下午召开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推进会,每个工作室进行现场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作室中期建设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心得感悟、下一阶段建设规划、具体措施以及预期成果等,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PPT于4月19日前发送至2929167496@qq.com,邮件命名“学院(或部门)名称+工作室名称+汇报PPT”。

三、学校于4月-5月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实地调研座谈,进一步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做优做强。

联系人:王宇欢,28877253

 

                                        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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