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临近期末考试复习,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学生复习备考,请各用工部门根据学生考试安排,逐步减少用工人数和时间,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9日。原则上,2021年12月20日起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若个别特殊岗位需用工,用工部门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临时)岗位申报表》(附件1),于12月20日前报送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批核定岗位数、预算酬金总额后方可用工。
2.寒假期间(2022年1月10日至2月19日),学校各部门原则上不设立校内勤工岗位,若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部门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寒暑假)岗位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1年12月27日前报送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批核定岗位数、预算酬金总额后方可用工。
3.本月(12月)产生的勤工助学酬金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报送,由于财务关账预计1月中下旬发放。寒假期间学校不组织发放学生勤工助学酬金,请各用工部门根据审批核定的期末(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9日)、寒假(2022年1月10日至2月19日)岗位及实际用工分别填写工资单,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至学工部。未经审批或超出预算的用工,所产生的酬金将不予以发放。
4.严禁各用工部门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
5.请各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认真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按要求审批设置岗位、发放酬金。
6.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11,联系电话:28877256,邮箱:zxfwzx@zjgs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