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学生资助一体化、智慧化、科学化水平,响应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千做好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线上线下并行测试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 J 288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平台测试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获评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本科学生。
二、申报流程
1.登陆方式:
(1)手机端网址: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钉钉、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端系统进行填报。
扫码进入
手机登陆页面
(2)浙里办app: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搜索框,左上角选择“浙江省本级”,搜索“学生资助”,点击在线办理。跳出弹窗中仍选择“省本级”。
2.账号登录
账号:身份证号码
初始密码:身份证2021@zJ(小写z、大写J。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例:假设学生身份证为12345X,则初始密码为12345X2021@zJ
首次登陆需更改密码后才能正常使用。
3.选择资助类型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高校国家助学金”需要资助认定通过后再进行业务申请,“高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可直接进行业务申请。
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同类业务可多选)
注意:如果学生需要同时申请两项资助,请务必勾选两项后再点击“未认定”。如果只提交了一项申请,则需等待第一项审核结束后,才能提交另一项申请。
勾选“我已知晓”,点击“申请资助”
学生按照提示进行内容填写,签上姓名,点击提交,等待后台审核。
4.学校审核
审批流程图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学校四级审核通过之后,可查看申请详情及审批进度状态,如下图所示。
如果申请遭到任意审核员的驳回,申请人可以登录手机端发起复议(即重新提交申请)。复议发起后,此申请从班主任开始重新进行一次审核。复议最多可以发起3次,3次都被驳回后此资助不可再申请。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测试只需完成“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2.完成时间: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审批(学生资助对象认定 ),请于12月10日16:00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请于12月20日16:00前完成。
3.现阶段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尚在测试阶段。目前所有办件皆为测试办件,办件结果不影响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各项资助的实际认定或发放。请各位同学只需要配合提交申请即可,务必不要对测试办件提交评价。在此我们真诚地感谢各位老师与同学对测试工作的付出与支持。
4.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28877264。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