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学院: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特别是资助对象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成才,表彰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现决定开展第五届浙江工商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7月1日-9月10日
二、评选对象
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任务,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并任期满一学期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无不良记录。
四、奖项设置
浙江工商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64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
五、评选程序
此次评选活动主要由用工单位根据划分推荐名额数(附件1),综合考虑学生用工表现情况,进行人员推荐,学工部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浙江工商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用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
2.电子版:请将文件名以“‘XX部门/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命名发送。
(二)报送时间:
各用工单位(部门、学院)请于9月10日15:00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盖有学院/部门行政章)交到学活31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lj@mail.zjgsu.edu.cn。
七、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各设岗单位应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确保评优工作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2。
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