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22-01-17浏览次数:2143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中国籍本科生,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和研判工作,深化“三全育人”专项工作;港澳台侨学生由学校港澳台事务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二、负责学生公寓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寝室建设;

三、负责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建设学生工作文化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辅导员、班主任);

四、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学生违纪处分、安全稳定教育,指导和协调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负责新生报到接待、始业教育和学生毕业教育;

六、负责推荐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动学生考研深造工作;

七、负责学生出国(境)选拔和国境内非涉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生素质评价,学校奖、助学金设立和评奖、评优工作;

九、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和服务,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

十、负责组织学生国防教育及军训、征兵和拥军拥属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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