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
每周一早上7:15举行升国旗活动,由各学院或部门轮值主持。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由学校有关部门主持,学院参与。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详见附件1。
二、内容、程序
1.参加人员
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和低年级学生。同时欢迎其他师生参加。
2.升旗仪式
师生代表面向旗杆立正站立。国旗护卫队行进(含齐步、正步)将国旗护送到旗杆前,做好升旗准备。奏唱国歌,师生代表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升旗手徐徐将国旗升起。国旗升至旗杆顶,升旗结束。
升旗由校国旗护卫队负责。
3.国旗下活动
当值学院、部门应在国旗下开展主题突出、教育性强、有实效的活动。活动可以结合新中国成立七十一周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院特色、重大节日(纪念日)、历史上的今天与当前发生的重大事件等,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
三、要求
1.举行升旗活动的场地整洁,环境肃穆,升旗时所有在场的人员都肃立,参与、观看师生代表着装庄重。
2.师生代表有秩序地入场,辅导员(班主任)随学生代表参加。
3.各学院应以升旗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厚植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参加升旗活动的出勤、队列状况、精神状态等作为学生品德测评的依据。
4.当值学院或部门应在活动前一周的周五中午12点前将活动备案表(附件2)发至邮箱:332035631@qq.com,同时将纸质版交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冯老师(综合楼0327室)。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表
序号 | 时间 | 当值学院或部门 | 备注 |
1 | 10月1日 | 党校办、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青峰人才学院学员、校级学生组织干部代表、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升国旗仪式 |
2 | 10月19日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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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月26日 | 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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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月2日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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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月9日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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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月16日 | 艺术设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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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月23日 | 泰隆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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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月30日 | 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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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月7日 |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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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月14日 | 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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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月21日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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