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19级本科学生军事训练的通知》(浙商大学﹝2019﹞207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军训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做好2019级本科学生军事课(《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成绩评定工作,将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军事技能》成绩评定方法
1、成绩认定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的带班辅导员、施训教官共同认定。
2、成绩认定标准:
(1)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参训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定,采用五级制,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2)因重大疾病或生理缺陷获人民武装部批准不参加训练者,其成绩记为及格。
(3)训练途中因重大疾病住院,或者训练途中因疾病不适宜继续参加者,经人民武装部审核批准后,适用于第(2)条。
(4)因病(事)请假累积超过军事技能训练计划时间的1/3者,其成绩记为不及格。
二、《军事理论》成绩评定方法
1、成绩认定教师:学生所在学院的带班辅导员、人民武装部共同负责考核。
2、成绩组成和认定标准: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课堂学习和线上学习两部分组成,具体为:总评成绩(100分)=课堂学习(50分)+线上学习(50分)。课堂学习的考核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的带班辅导员根据出勤情况认定,线上学习由人民武装部根据学生在智慧树平台综合学习情况考核认定。
三、成绩录入时间
《军事技能》《军事理论》成绩录入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7日,由学生所在学院的带班辅导员登录教务处网站完成。
四、其他要求
《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的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备查。
人民武装部、教务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