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浙商大党〔2018〕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9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办法》(附件1)制定本学院辅导员考评细则,初评辅导员考核等级,其中推荐优秀比例不超过学院辅导员人数的40%。
二、学生处将于2019年12月中下旬组织辅导员学生辨识度和学生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三、各学院应于2019年12月26日前将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学院辅导员考评细则和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登记表》、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于2019年12月26日前发送至3322742375@qq.com的邮箱,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处325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7255)。
学校将于2019年12月下旬,组织学工委成员和辅导员代表对学院推荐考核优秀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定。
学生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