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2019年度学院、部门年度考核和第三轮任期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9年学生对学院学生工作满意度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19年10月14日16点至10月17日11点。
二、评价方法
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关注“浙商大学生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jgsuxsc),进入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微服务”中的“满意度评价”。
学生输入个人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登录,根据提示对学院学生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三、注意事项
1. 请同学们结合2019年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对所在学院学生工作作出客观、公正评价,认真行使权利。
2. 本次满意度评价采用匿名评价,评价结果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单独负责统计。
3. 同学们仅限对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作评价。请同学们本人评价,勿代评。每位同学限评价一次。
4. 评价选项包含“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满意”“不太满意”,满意程度依次递减。最后一项可文字输入对学院学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学院学生工作满意度评价开放期间,如有学生手机号参评资格等问题,请与所在学院辅导员联系。
满意度评价系统支持:学生处王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1。
学生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