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
每周一早上7:15举行升国旗活动,由各学院或部门轮值主持。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由学校有关部门主持,学院参与。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详见附件1。
二、内容、程序
1.参加人员
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和低年级学生。同时欢迎其他师生参加。
2.升旗仪式
师生代表面向旗杆立正站立。国旗护卫队行进(含齐步、正步)将国旗护送到旗杆前,做好升旗准备。奏唱国歌,师生代表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升旗手徐徐将国旗升起。国旗升至旗杆顶,升旗结束。
升旗由校国旗护卫队负责。
3.国旗下活动
当值学院、部门应在国旗下开展主题突出、教育性强、有实效的活动。活动可以结合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院特色、重大节日(纪念日)、历史上的今天与当前发生的重大事件等,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
三、要求
1.举行升旗活动的场地整洁,环境肃穆,升旗时所有在场的人员都肃立,参与、观看师生代表着装庄重。
2.师生代表有秩序地入场,辅导员(班主任)随学生代表参加。
3.各学院应以升旗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厚植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参加升旗活动的出勤、队列状况、精神状态等作为学生品德测评的依据。
4.当值学院或部门应在活动前一周的周五中午12点前将活动备案表(附件2)发至邮箱:xgbssw@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交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沈老师(综合楼0327室)。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表
序号 | 时间 | 当值学院或部门 | 备注 |
1 | 9月30日 | 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武部、离退休处、保卫处、工会、团委、后勤服务中心主办;各学院承办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升国旗仪式 |
2 | 10月8日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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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月14日 | 环境与科学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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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月21日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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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月28日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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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月4日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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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月11日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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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月18日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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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月25日 | 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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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月2日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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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月9日 | 学工部、研工部、人武部、团委主办;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泰隆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协办 | “一二·九”运动纪念活动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悼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