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6-27浏览次数:1358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可申报2项,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二、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三、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请申报人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 版)》(见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盲审版)》(见附件3;遵守盲审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电子稿发送到jwpsy@163.com,并将纸质稿交学生处,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五、学生处、科研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匿名评审、公示,确定推荐上报课题2项;

       六、详细情况可联系学生处李建伟,联系电话:2887725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盲审版)》  

 

 

学生处 科研部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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