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1号)精神和《关于推选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暨优秀辅导员的通知》要求,经辅导员申报、学院推荐、学生处资格审查、学校评选小组评选,并经党委会审议,拟推荐法学院牛翔、食品学院刘媛媛两位辅导员为浙江省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6月13日—6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6月20日 16:00前向学工部反映,电话:28877258,28877257邮箱:zjgsuxgb@163.com
学生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