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新生奖学金按奖励总额分四次发放,第二、三、四次奖学金发放时间分别为第二、三、四次素质评价结束后。目前2017年度素质评价已经完成,即日起请符合条件的14级、15级和16级同学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一、本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先由学院审核,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二、证明材料提供
1. 成绩单
2. 素质评价成绩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4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处综合管理科(综合楼333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8877251
学生处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