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活动的安排如下:
一、时间
每周一早上7:15举行升国旗活动,由各学院或部门轮流主持。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由学校有关部门主持,学院参与。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详见附件1。
二、内容、程序
1. 参加人员
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和低年级学生。同时欢迎其他师生参加。
2. 升旗仪式
师生代表面向旗杆立正站立。国旗护卫队行进(含齐步、正步)将国旗护送到旗杆前,做好升旗准备。奏唱国歌,师生代表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升旗手徐徐将国旗升起。国旗升至旗杆顶,升旗结束。
升旗由校国旗护卫队负责。
3. 国旗下活动
当值学院、部门应在国旗下开展主题突出、教育性强、有实效的活动。活动可以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院特色活动、重大节日(纪念日)、历史上的今天与当前发生的重大事件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防、集体主义等各类教育活动。
三、要求
1. 举行升旗活动的场地整洁,环境肃穆,升旗时所有在场的人员都肃立,参与、观看师生代表着装庄重。
2. 师生代表有秩序地入场,辅导员(班主任)随学生代表参加。
3. 各学院应以升旗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参加升旗活动的出勤、队列状况、精神状态等作为学生品德测评的依据。
4. 当值学院或部门应在活动前一周的周五中午12点前将活动备案表(附件2)发至邮箱:xgbssw@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交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0327室),沈老师。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
2018年3月9日
附件1: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表
| 序号 | 时间 | 当值学院或部门 | 备注 |
| 1 | 3月12日 |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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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月19日 | 财务与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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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3月26日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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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4月2日 | 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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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4月9日 | 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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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4月16日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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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4月23日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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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5月4日 | 校团委、学生处主办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办 | 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 |
| 9 | 5月7日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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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5月14日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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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5月21日 | 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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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5月28日 | 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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