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的安排如下:
一、时间
每周一早上7:15举行升国旗活动,由各学院轮流主持。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由学校有关部门主持,学院参与。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详见附件1。
二、内容、程序
1.参加人员
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和低年级学生。同时欢迎其他师生参加。
2.升旗仪式
师生面向旗杆立正站立。国旗护卫队行进(含齐步、正步)将国旗护送到旗杆前,做好升旗准备。奏唱国歌,师生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升旗手徐徐将国旗升起。国旗升至旗杆顶,升旗结束。升旗由校国旗护卫队负责。
3.国旗下活动
当值学院、部门应在国旗下开展主题突出、教育性强、有实效的活动。活动可以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院特色活动、重大节日(纪念日)、历史上的今天与当前发生的重大事件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防、集体主义等各类教育活动。
三、要求
1. 举行升旗活动的场地整洁,环境肃穆,升旗时所有在场的人员都肃立,参与、观看师生代表着装庄重。
2. 师生代表有秩序地入场,辅导员(班主任)随学生代表参加。
3. 各学院应以升旗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参加升旗活动的出勤、队列状况、精神状态等作为学生品德测评的依据。
4. 当值学院或部门应在活动前一周的周五中午12点前将活动备案表(附件2)发至邮箱:xgbssw@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交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0327室),联系电话:28877252,沈老师。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各学院或部门主持顺序表
| 序号 | 时间 | 当值学院或部门 | 备注 |
| 1 | 10月18日 |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主办 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协办 | “喜迎十九大 共抒爱国情” 主题升旗 |
| 2 | 10月23日 | 艺术设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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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0月30日 | 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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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11月06日 |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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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11月13日 | 财务与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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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11月20日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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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11月27日 | 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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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12月04日 | 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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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12月09日 | 学工部、校团委主办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协办 | 纪念“一二·九” 运动82周年主题升旗 |
| 10 | 12月13日 |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主办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协办 |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主题升旗 |
| 11 | 12月18日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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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12月25日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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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2018年1月1日 |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主办 人文与传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办 | “庆元旦 迎新年”主题升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