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汪贤进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初评和推荐,学生处复核,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组织召开专项奖学金评审会议。
因硕士研究生申报人中仅有1人符合基本条件,奖学金评审小组综合申请情况,并经与汪贤进奖学金基金管理方商议同意,将2016年度“汪贤进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奖励标准中剩余的5个硕士研究生评定名额调整为增加本科学生3名、博士研究生1名,即共确定获奖学生22名,其中本科学生16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5名。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23日15:00前实名向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反映。
学生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8877256,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0327室。
研究生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8877238,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1045室。
学 生 处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