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汪贤进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初评、推荐,学生处复核,并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组织召开专项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5月3日15:00前实名向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反映。
学生处联系人:沈老师,电话:28877252,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0327室。
研究生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8877238,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1040室。
学 生 处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