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作者:lhj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1525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相关精神,积极推进我校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学校特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全校各部门、各学院征求意见,请各部门、各学院积极反馈意见,联系人:李华金  电话:28877257。

学工部

3月3日

附件:

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16年1月23日,省委主要领导对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每月组织一次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高校进行的暗访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状况进行排名。1月27日,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浙教工委〔2016〕3号)。为深入贯彻省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校园管理水平,现对我校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引导,切实增强抓好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要把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作为直接体现学生精神面貌和个人素质,直接关系学生身心健康,直接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和校园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学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文明寝室建设与学生个人素养和精神面貌紧密联系,与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稳定紧密结合,要把文明寝室建设与学校专业成才精神成人的人才培养理念相结合,作为育人工作的重要大事来抓,不断增强做好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研工部、团委、保卫处等部门和各学院要在过去抓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仅要查找问题,整治脏乱差和不文明行为,深入寻找差距,更要不断探索与实践,研究工作方案,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出台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把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效果。

       2.各学院要进一步广泛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要在全体学生中积极组织“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大学生文明修身等主题教育活动,使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各班级和学生党团组织要通过主题班会、党团支部活动、演讲和征文比赛等载体,紧密结合“大学生文明修身”专题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对文明寝室建设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觉性,进一步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排名通报,从细从实从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1.进一步完善校级学生寝室检查和通报制度。建立学工部牵头,研工部、团委、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公共事务管理处等部门组成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督查小组,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后勤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强化日常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确保严格标准、明确问题、实事求是、及时公布,每个寝室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学校将根据文明寝室建设督查小组和后勤服务中心的检查结果定期在全校进行按学院公开排名通报。

       2.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生寝室检查和通报制度。各学院要成立文明寝室检查小组、建立每周检查制度,组织学院领导、系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委员会做好每周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向学生通报。各学院要在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督查小组抽查、后勤服务中心日常检查和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的月度评比工作,公布优秀和不合格寝室,评选学院月度文明寝室,并将评选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并对优秀寝室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寝室进行督促整改。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平台、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文明寝室创建品质

       1.继续深化学生公寓辅导员“TREES”工作室建设。学工部要对辅导员工作室加强指导和管理,建立淘汰和进入机制,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工作室在生活区的育人功效和文明寝室建设中的作用,加强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品牌化建设,使之成为社区思政的特色和名牌。要加强驻楼辅导员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其在文明寝室建设中的职责。

       2.加强公寓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公寓文化氛围。文化校园建设办公室要把公寓文化建设纳入学校文化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体系,大力提升公寓文化活动的内涵层次。后勤服务中心、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和各学院要积极协同开展公寓楼文化建设,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寝室文化建设。团委要开展创建特色寝室、寝室文化节、寝室文化品牌评选等文化活动,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校园特色、生活气息、学生特点的公寓文化成果,为大学生提高素质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3.完善生活区公共设施,改善文明寝室创建条件。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要积极开展排查工作,完善生活区公共设施,排除安全隐患,加快老旧宿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改造,做到学生物品有地方放、衣服有地方晒、卫生设施齐备等要求;要加大公共场所管理力度,规范商业出租房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美化公寓楼大厅、楼道、走廊、宣传栏、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

       4.优化资源和空间布局,增设师生交流场所。后勤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生活区开辟空间,建设师生交流谈心谈话区、咖啡吧、校友沙龙等场所和载体,为师生交流和学生活动创造条件,为专业教师走入生活区、走进学生公寓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提供平台和空间。

       5.设立文明寝室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公寓文化建设、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寝室比赛活动和其它文明寝室建设开支。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健全公寓学生工作体系和文明寝室建设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在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学工牵头、后勤与保卫协助,各学院为主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管理服务机制。各学院要成立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学办、院办和各系室主任担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的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成立学院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委员会,积极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推进文明寝室建设。

       2.进一步推进专业教师,党政干部进公寓机制。推进寝室之友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干部和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公寓育人工作,寝室之友每月至少下寝室1次,各学院应及时做好党政干部和专业教师下寝室的工作台账记录。在学校领导联系公寓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中层干部分片包干公寓区制度,学院处级干部分片包干所在学院学生公寓,职能部门处级干部以党总支为单位分片包干全校学生公寓,形成机关干部、学院干部双包干制,各学院应主动加强和负责包干所属学院学生公寓的机关党总支及处级干部的联系。各学院辅导员、驻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寝室,指导学生生活、学习和个人发展,指导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建设。

       3.进一步优化学生公寓布局,探索社区制公寓管理模式,强化生活德育功能。各部门和学院要认真贯彻生活德育理念,不断完善公寓学生工作体系和育人机制。后勤服务中心、学工部、研工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公共事务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应充分开展调研、积极论证,努力调整学生公寓分布格局,使寝室分布更加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更有利于健全公寓学生工作体系、文明寝室建设和育人工作的开展,逐步形成学校、学生社区(学院)、学生寝室三级文明寝室建设机制和生活德育机制。

       4.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文明寝室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制度建设,要把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师资和干部队伍建设、安全稳定、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学工部、研工部和各学院要将学生个人与集体在创建文明寝室中的行为表现,纳入学生的素质评价,作为各类评优和入党推荐的重要考评内容;要将辅导员、驻楼辅导员在开展文明寝室建设中的表现与辅导员的考核和晋升挂钩;要进一步提高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在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学工部要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制定相关办法,将学校中层干部、专业教师联系寝室工作情况,与干部、教师的考评考核和职务晋升挂钩。各学院应制定相关制度,要求每一位专业教师都要联系学生寝室,并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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