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已经启动,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2015年修订)和《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年度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
1.关于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各项指标的核算。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权重和计分方法》,各项考核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并经由各学院核对后形成。
2. 关于“学生工作制度建设及工作创新情况”的考核。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述职,述职内容紧扣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常规工作不在述职中总结,述职时间为5分钟、可用PPT,由学工委成员进行评分。
3.各项考核完成的时间安排。 “学生工作制度建设及工作创新情况”的评审于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整体考核工作在2016年3月底之前完成。
二、辅导员年度考核
1.各学院按照《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办法》(2014年修订)和本学院辅导员考评细则相关规定,推荐学校优秀比例不超过学院辅导员人数的40%。
2.初评后,各学院将考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院辅导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登记表》和《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于3月25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和学院考评细则报学生处。
3.学校将于3月31日前,组织学工委成员和辅导员代表对学院推荐考核优秀候选人进行评定。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