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58号)和贝因美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初评、推荐,学生处复核,并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组织召开贝因美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5月27日15:00前实名向学生处反映。联系人:沈老师,电话:28877252,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0337室。
学 生 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