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通知》,辅导员参加校优秀教师的评选,须由学工部提出推荐人选,通过学院推荐,全校推荐辅导员不超过3人。现将推荐辅导员参加2015年度校优秀教师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在我校工作满3年的一线辅导员(不含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近三年学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2.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3.被推荐辅导员的基本条件依《评选办法》第四条规定。
二、推荐人数和要求
1.各学院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通知》,推荐符合条件辅导员,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各学院在5月19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辅导员《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教育科,联系人:李建伟,28877253。
3.学生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推荐辅导员进行评审,确定3名推荐候选人,并将推荐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由所在学院推荐至学校。
附件
学生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