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58号)和相关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初评、推荐,学生处复核,并于2015年5月5日下午组织召开专项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将海平奖学金和张之桢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5月11日15:00前实名向学生处反映。联系人:沈老师,电话:28877252,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0337室。
学 生 处
2015年5月5日